揭榕府公〔2026〕1号
为实施揭阳市榕城区仙桥作业区港务码头“三旧”改造项目,需将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老太经济合作社属下的2.4612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府办函〔2022〕86号)有关要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老太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2.4612公顷,位于榕江南河以西,仙桥河以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老太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4612公顷,已建设使用。
三、补偿安置方式:揭阳港务局于1998年12月6日与所有权人仙桥街道老太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征地协议,并于2017年1月25日支付完成征地补偿款352万,已落实补偿安置。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地址:榕城区东湖路中段,联系电话:0663-8672712)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不少于30 日)。
特此公告
附件:揭阳市榕城区仙桥作业区港务码头“三旧”改造项目拟征收用地示意图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 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