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含高新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制定揭阳市榕城区(含高新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该决策”)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该决策实施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该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决策事项:揭阳市榕城区(含高新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项目概况:根据《揭阳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揭市自然资通〔2022〕253号)的要求,榕城区组织开展了《揭阳市榕城区(含高新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下称该补偿标准)制定工作。该补偿标准的制定将实现全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规范统一,切实提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该决策实施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决策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决策实施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决策实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决策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5)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决策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决策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该决策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决策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
联系人:宁丽 电话:18102280145 邮箱:382615158@qq.com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