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草稿)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号)等相关文件,编制《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成片开发范围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范围基本情况
本方案拟实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8.1682公顷,其中拟征收范围面积6.7264公顷,征地面积占成片开发总面积的82.35%。成片开发范围共包含2个片区,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2-1 榕城区2023年度成片开发区域详细信息一览表
三、成片开发条件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落实榕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定位的需要,是推进区域开发建设的需要,是优化区域协调发展,建设活力古城品质新区的需要,是推动完善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
(二)合规性分析
成片开发地块均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各片区内公益性用地比例均在40%以上。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做到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用途与公益性用地情况
(一)土地用途
本方案由两个片区组成,主要用途详见下表。
表4-1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主要用途一览表
(二)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各个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公益性用地占比均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号)不低于40%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祠堂工业园片区公益性用地2.7561公顷,占总用地比例44.19%,主要包括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等,符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
砲台新市片区公益性用地0.8644公顷,占总用地比例44.77%,主要包括城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城镇道路用地等,符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
五、成片开发拟安排项目及实施计划
结合规划建设计划、被征地单位意愿、征地资金情况、土地审批信息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论证后制定拟建项目开发时序为3年(即2023年至2025年),共安排2个项目,拟征地总面积共计6.7264公顷。
表5-1榕城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项目一览表
六、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通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将有效推进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榕城区土地利用向集约型高质量发展转变,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在布局优化方面,片区规划用地符合《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等相关规范导则要求,能够科学合理布局各类用地、优化区域功能结构。
(二)经济效益评估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的经济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预计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能够与周边形成联动发展。
(三)社会效益评估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片区范围内公共设施、生态网络、道路设施等设施的统筹建设,能够有效保障片区设施配套建设的需求,改善城区居民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教育水平。有利于城市总体形象的营造及空间规划的落实,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有助于打造高质量高标准的综合片区。
(四)生态效益评估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提升保护榕城区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品质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七、结论
综上所述,《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2021〕20号)等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