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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学校“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

揭榕府函〔2026〕101号



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学校“三旧”改造方案》已于2026年5月14日经榕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学校“三旧”改造方案》。同意该项目采取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由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村群力经济组织与群星经济组织作为改造主体,对位于梅云中路以北、石小路以西的0.8080公顷土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请你局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完善有关标图入库、规划用地手续,并签订实施监管协议。请你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和梅云街道办事处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三、该项目为该项目由农村集体自主改造,改造后保留集体性质,不涉及征收补偿安置。

  四、改造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规划及用地手续)。

  附件: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学校“三旧”改造方案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4日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学校“三旧”改造方案


  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榕城区2025年“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村群力经济组织、群星经济组织拟对位于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村群力经济组织、群星经济组织的石头学校进行“三旧”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学校“三旧”改造项目坐落于梅云中路以北、石小路以西,改造用地面积0.8080公顷(最终改造面积以政府批复为准),现状为中小学用地。

  2.实施改造必要性和合理性评价。石头学校始建于1994年,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95名,在编教师18名,分12个教学班。生源主要为石头村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适龄儿童。石头学校由于原建设质量标准低,教学楼、综合楼严重下沉、倾斜,校舍墙体、天台、天面出现裂缝。2018年8月,揭阳市榕城区教育局委托揭阳市南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评估中心,对石头学校教学楼、综合楼进行建筑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为C级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师生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因此,拟对危旧校舍进行拆除改建,既符合相关规划政策的要求,又具有迫切性,同时解决周边居民就近就学需求。石头学校新教学楼的建成,将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优质师生的加入,形成良性循环。通过扩建教学楼,学校可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自身的教育设施,提高办学水平,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具有重大意义。

  (二)土地现状情况

  改造地块面积0.8080公顷(12.12亩)不涉及“三地”、征地留用地、置换用地、复垦产生的规模或指标的非建设用地及其他存量建设用地。

  改造地块现状建设用地0.8080公顷。按权属划分,涉及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村群力经济合作社与群星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共有的集体土地0.8080公顷。改造主体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0.8080公顷,为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村群力经济合作社与群星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共有的集体土地,实地在1996年已建成使用,并已按规定标图入库,按建设用地进行报批。

  改造项目主体地块现用途为中小学用地,为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学校自1996年9月开始使用,未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有建筑面积3721平方米,其中已建教学楼1幢,为3层建筑,综合楼1幢,为2层建筑。

  (三)标图入库情况

  该改造项目0.8080公顷土地已标图入库,图斑号为44520215091。

  (四)规划情况

  改造项目地块0.8080公顷土地符合《揭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管控要求,项目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详细规划中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五)项目内历史文化遗产情况

  项目内不涉及历史文化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登记在册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

  二、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一)改造意愿情况

  该项目由农村集体自主改造,改造后保留集体性质,不涉及补偿安置。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村群力经济组织与群星经济组织已按照法律法规及揭阳市“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等事项充分征求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

  (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改造地块不涉及土地征收,按规定不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该改造项目属于拆除重建改造类型,拟采取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由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村群力经济组织与群星经济组织作为改造主体拆除重建改造,按照现行规划要求,实施拆除重建用地0.1300公顷;拟拆除建筑面积约373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3731平方米,为教学楼、综合楼及运动场等其他配套工程,容积率0.52。

  项目拟拆除已建教学楼1幢,综合楼1幢,合计建筑面积3730平方米,在原有教学楼旁操场新建一栋5层教学楼和一栋3层综合楼,总占地面积109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31㎡;教学楼规划有教室13间,教师办公室15间;综合楼设置有图书室、多功能室、多功能准备室等功能房间;其他配套工程包括新建学校大门及门房、运动场以及教学楼周边场地、室外排污、绿化工程等。

  四、需办理的规划及用地手续

  (一)改造项目范围内0.8080公顷土地已按规定编制详细规划,规划为中小学用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二)改造项目范围内0.8080公顷用地需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上述用地完善转用手续后,拟采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供地,拟采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的方式供地。

  五、资金筹措

  项目改造成本约为1100万元,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村群力经济组织、群星经济组织拟投入改造资金为1100万元,拟筹措资金方式包括:本村村民和乡贤捐资,不足部分由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村群力经济组织、群星经济组织自筹解决。

  六、开发时序

  该项目预计开发周期为3年,在完成供地手续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完成改造。

  七、实施监管

  该项目改造主体为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石头村群力经济组织与群星经济组织,由榕城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与改造主体签订项目监管协议,明确具体监管措施及项目实施主体的责任,保证项目按照规定和规划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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