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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揭阳市榕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揭阳市榕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郭  翔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黄礼惺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陈俊礼  副区长

  李  伍  副区长

  成  员:吴楚如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郑楷军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彭璧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直工委书记

  袁  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彭伟斌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谢宝锋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吴庆佳  区法院副院长

  江照明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章理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孙浩平  区教育局局长

  陈住城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廖  斌  区民政局局长

  江  波  区司法局局长

  蔡少彬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旭彬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洪潜新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

  许克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松秋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利新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房坤雄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宏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方伟标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编办。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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