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揭阳市榕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郭 翔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黄礼惺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陈俊礼 副区长
李 伍 副区长
成 员:吴楚如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郑楷军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彭璧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直工委书记
袁 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彭伟斌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谢宝锋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吴庆佳 区法院副院长
江照明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章理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孙浩平 区教育局局长
陈住城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廖 斌 区民政局局长
江 波 区司法局局长
蔡少彬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旭彬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洪潜新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
许克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松秋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利新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房坤雄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宏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方伟标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编办。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