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榕城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各街道、各部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任务,协调解决我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郭 翔 区长
常务副组长:王拥新 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人选
副 组 长:林剑春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人选
林学铭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人选
成 员:江旭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苏章理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住城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钟喜荣 区科技局局长
魏伟祥 区财政局局长
林育标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旭彬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崇熙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林松秋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长
林孟歆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彭剑畦 区统计局局长
方伟标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孙佳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马俊凯 区税务局局长
黄鑫瑜 区金融办四级主任科员
黄凯鹏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提出,按程序报区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编办。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