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府办〔2021〕3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的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榕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锐忠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林 奋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晓生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益忠 区民政局副局长
林浩然 区司法局副局长
蔡少彬 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林蔚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旭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颖秋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魏捷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袁洁辉 区医保局副局长
张宏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吴俊锋 区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及综治督导室主任
杨敏燕 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彭楷哲 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杨佳婷 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副主任
杨妙玲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陈晓洁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级科员
陈松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事员
陈宗阳 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黄志邦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创业与拥军优抚股股长
孙锡云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孙洁鹏 区医保中心副主任
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委员会人员如需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区公安分局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区公安分局发文。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