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府办函〔2022〕55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区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榕城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
(二)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
(三)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黄孟湉 副区长
副组长:林浩然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若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林孟歆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文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袁 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陈肖斌 区法院副院长
方 帅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展青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林楚凯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受潮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郑盼光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袁洁辉 区医保局四级主任科员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不列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