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府办函〔2022〕56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加强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区政府决定建立揭阳市榕城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各地、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陈宏鑫 区长
副召集人:吴丽芬 副区长
黄孟湉 副区长
林卓强 区法院院长
成 员:林浩然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洪辉平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柱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少文 区法院副院长
方 帅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宋壮明 区教育局局长
钟喜荣 区科技局局长
林旭彬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吴文龙 区司法局局长
魏伟祥 区财政局局长
陈少鹏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纯哲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松秋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林孟歆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周文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召集人批准。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由林孟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领导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的日常联络。
(三)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也可邀请有关领域专家参加。
(四)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