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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卫生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府办〔2023〕9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卫生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爱卫办(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3 日         

揭阳市榕城区2023年卫生创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及我区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全区卫生城镇创建扩面提质,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根据《中共揭阳市委关于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揭阳市2023年卫生创建工作方案》、《揭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榕城区工作计划(2023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乡村振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健康榕城、创文巩卫、美丽圩镇、绿美榕城等重点工作,推进“全域创卫”,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切实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健康管理水平,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活力古城、产业强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城镇、乡村反哺城市”的策略,主攻卫生镇、卫生村创建,绘就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为核心,“全域创卫”新蓝图。我区作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主阵地,2023年要率先实现省卫生镇、省卫生村全覆盖的目标。一是全力推进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创建,争取在2023年地都镇创建广东省卫生镇,以达到全区广东省卫生镇覆盖率100%;推动2个省卫生镇(砲台镇、登岗镇)申报创建国家卫生镇。将砲台镇作为全国文明乡镇,全力打造卫生镇样板。二是全面开展广东省卫生村创建,争取在2023年再创建广东省卫生村43个,以达到全区广东省卫生村覆盖率100%。各镇(街道)要不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促进容貌风貌提升,建立健全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引领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百姓生活品质。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媒体,以及电子屏幕、宣传栏、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教育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树立和践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主要媒体要设置健康教育栏目,大力支持健康教育宣传。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场所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引导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推进健康城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助力健康榕城建设。

  (二)大力开展公共场所控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印制系列控烟海报、折页、小册子、标语、口号等宣传材料,张贴、派发到社区、村庄。逐步建立完善戒烟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烟工作或者为控烟工作提供支持。贯彻落实《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户外发布烟草广告。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三)加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卫生创建评审要求倒排工期,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加强道路建设和养护,使主次干道和街巷保持平整完好、无坑凹、无积水。提高道路装灯率和亮灯率,及时加固、更换、补齐道路窖井盖,加强交通标牌、标线等交通设施维护,杜绝安全隐患。抓好建筑物外立面以及广告设施、招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着力改善城乡面貌。优化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使生活垃圾转运站、收集运输容器和车辆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进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确保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重点场所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聚焦民生福祉,统筹优化农贸市场规划布局,投入专项资金,推动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和升级,提高市场标准化建设水平。

  (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紧盯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扎实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抓好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以及道路、河道、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聚焦居民社区、背街里巷、拆迁片区以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薄弱区域,着力清除各类垃圾杂物和“四害”孳生地,杜绝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清理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停车场、公交场站以及其他交通枢纽卫生死角,督促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大力开展环境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坚持疏堵结合,依法依规取缔违法占道经营,划定区域对流动商贩、临时便民市场、早夜市实行定时定点定品种经营管理,做到不留治理盲点和死角,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加强建筑施工管理,有效控制扬尘,落实规范围挡。落实畜禽圈养,杜绝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衔接。

  (五)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加强大气、污水污染源头治理,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督促餐饮单位合理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消除烟囱排黑烟以及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从源头防控增量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短板,以控源截污为根本,以内源治理为抓手,整治偷排乱排污水违法行为,综合实施清淤疏浚和生态修复,系统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推动水体“长治久清”。建立水源地污染来源防护和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置以及净水厂应急处理等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收集和处置辖区内医疗废物。实施环境噪声控制行动,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

  (六)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社会公示。加强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四小行业”的监督管理,推动有关指标达到卫生标准要求。积极改善学校、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确保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按要求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老师,抓好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全面普及眼保健操,促使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压实用人单位责任,推动辖区内用人单位按要求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依法履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相关义务。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督促候车室、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商场、超市等有关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七)切实保障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彻底治理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的“脏、乱、差”等难点问题,严厉查处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明厨亮灶管理,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流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网络平台,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强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确保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八)提升疾病控制与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早处置能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积极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推动妇幼健康普惠提质升级,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当地预防接种计划。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保护健康教育,提高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积极降低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水平。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九)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实行目标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制,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单位责任制。坚持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住宅小区、建筑工地、老人院、学校及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和建筑物管线、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统、垃圾收集设施、公共厕所等重点部位配套建设防范病媒生物侵害的设施,大力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行动,多措并举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开展病媒生物密度常态监测、种群分布和抗药性监测,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控制效果评价,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科学依据。建成区蚊、蝇、鼠、蟑四类病媒生物密度水平、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要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十)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每年统筹解决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爱卫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畅通爱卫会议事协调机制,强化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设置,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爱国卫生技术服务支撑力量建设,强化公共卫生委员会等爱国卫生基层网底功能。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头雁”作用。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定期开展群众满意率调查。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卫生家庭等创建活动,逐步实现全域创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周、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等爱国卫生活动,持续推进“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居民日常生活。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卫生创建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统筹部署,融合乡村振兴、美丽圩镇建设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推进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时限节点化,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各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主动申报卫生镇、村,推动卫生城镇扩面提质,全力把卫生创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各创建镇、村(社区)要完善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导向的工作机制,着力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对标对表,查漏补缺,严抓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卫生创建水平。同时,要把握好创建时间节点,有步骤、分重点推进创卫各项工作业务。

  1.省卫生镇申报时间为5月15日前,国家卫生镇申报时间为5月30日前,省卫生村申报时间为8月10日前;

  2.新创国家卫生镇、省卫生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评价时间为6月15日前;

  3.新创国家卫生镇、省卫生镇暗访时间为7月15日前;落实暗访整改工作时间为8月15日前;第二次暗访(第一次暗访不通过的单位)时间为8月30日前(第二次暗访不通过的单位即停止评审);

  4.新创国家卫生镇、省卫生镇技术评估时间为9月20日前;新创省卫生村抽查暗访时间为10月20日前。

  (三)落实职责分工,健全管理机制。区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行业各领域卫生创建任务的实施和监管。各创建镇、村(社区)要落实单位和个人责任分片包干网格责任田,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注重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强化卫生城镇动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大力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把巡查督查、评比结果纳入年底政府政绩考核内容;要加强巡查督查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开展日巡查、周小结、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等定期评估工作,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台账,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切实以强有力监督推动卫生创建工作常治长效。

  (四)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各镇(街道)要建立多元化创卫投融资机制,统筹用好《2023年度揭阳市榕城区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管理及使用工作指引》(揭榕振组办〔2023〕3号)关于卫生镇创建资金安排,多措并举整合涉农资金、债券资金、土地资产等渠道,多方发力引导公益资金、慈善基金等社会资本和乡贤资源以捐赠、赞助、设立卫生创建基金等方式,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破解资金“瓶颈”,积极推进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扎实推进卫生创建打好坚实基础。财政部门对成功创建卫生城镇要积极推动“以奖代补”政策,将卫生创建工作成效作为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切实调动各地开展卫生城镇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聚焦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支持。各创建镇、村(社区)要组建强有力的卫生创建组织体系和工作队伍,明确专兼职创建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卫生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专家库、专业机构等作用,加强卫生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强化地区之间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卫生创建质量。

  (六)加强宣传动员,注重文化引导。各镇(街道)要总结推广卫生城镇创建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注重爱国卫生理念及文化层面的认同性建设。要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平台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画、短视频、文艺作品等形式,不断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宣传卫生城镇创建的意义和成效,讲好爱国卫生故事,凝聚全社会共识,提高群众对卫生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努力实现从“要我创”变成“我要创”。

  (区爱卫办联系电话:8637433,传真:8622313,电子邮箱:rccwb@163.com。)

  附件:1.2023年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任务清单

             2.2023年省卫生乡镇创建任务清单

             3.2023年省卫生村创建任务清单

附件1

2023年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任务清单

县(市、区)

可参与国家卫生乡镇

创建单位

已成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

单位

2023年国家卫生乡镇

申报创建任务

榕城区

地都镇、砲台镇、登岗镇

砲台镇、登岗镇

附件2

2023年省卫生乡镇创建任务清单

县(市、区)

可参与省卫生乡镇

创建单位

已成功创建省卫生乡镇单位

未创建省卫生乡镇

单位

2023年省卫生乡镇

申报创建任务

榕城区

砲台镇、登岗镇、

地都镇

砲台镇、登岗镇

地都镇

地都镇

附件3

2023年省卫生村创建任务清单

序号

镇(街道)

可参与省卫生村创建

已成功创建省卫生村

未创建省卫生村

2023年省卫生村

数量(个)

名称

数量(个)

名称

数量(个)

创建任务

1

仙桥街道
15村1社区

14

淇美村、顶六村、美东村、美西村、下六村、槎桥村、篮兜村、高湖村、永东村、录宜村、湖南村、山前村、桂南村、屯埔村

1

西岐村

14

14

2

梅云街道
19村1社区

0

19

群光村、竹林村、群英村、石头村、厚洋村、云光村、梅畔村、大围村、新乡村、双梧村、汤前村、内畔村、夏桥村、伯劳村、潮东村、奎地村、潮下村、何厝村、大西村

0

0

3

榕华街道
1村11社区

0

12

凤港村、西头社区、港墘社区、埔上社区、巷畔社区、北门社区、进贤社区、进安社区、天福社区、进东社区、丹凤社区、江南社区

0

0

4

新兴街道
8社区

0

8

上义社区、下义社区、东郊社区、新兴南社区、河南路社区、兴东社区、义和路北社区、义和路南社区

0

0

5

中山街道
4社区

0

4

店马社区、南门社区、东门社区、永革社区

0

0

6

榕东街道
15村2社区

0

17

凤林村、梅兜村、厚宅村、东乡村、祠堂村、炉头村、西陈村、西林村、彭林村、双彭村、东南村、南厝村、旧寨村、钟厝洋村、后畔乡村、梅园社区、凤鸣社区

0

0

7

西马街道
7社区

0

7

仙滘社区、西郊社区、西门社区、西关社区、新风社区、滘墘社区、北市社区

0

0

8

东升街道
6村2社区

0

8

沙港村、新河村、东泮村、沟口村、龙石村、望龙头村、华诚社区、莲花社区

0

0

9

东兴街道9村3社区

0

12

玉浦村、卢前村、埔上村、仁港村、义河村、淡浦村、凤潮村、沟尾村、人家头村、马牙社区、淡玉社区、岐南社区

0

0

10

东阳街道
12村1社区

0

12

东山村、蓝和村、玉城村、营前村、新林村、新苏村、岐宁村、砂松村、尖石村、新阳村、岐山村、山东围村

0

0

11

凤美街道
8村

0

8

塘埔村、团友村、全美村、广美村、广南村、陇上村、东升村、凤联村

0

0

12

溪南街道
9村

2

东寨村、龙飞村

7

西寨村、后石村、顶乡村、东寨村、龙飞村、仁辉村、新联村、前光村、联光村

2

2

13

京冈街道
9村

3

林厝村、佘厝村、下路村

6

京北村、京南村、陈厝村、新路村、新王村、胡厝村

3

3

14

渔湖街道
10村1社区

4

港口村、仙阳村、福田村、渔光村

6

渔江村、长美村、仁和村、中联村、和美村、阳美村  

4

4

15

地都镇
23村1社区

18

华美村、溪明村、军民村、乌美村、光裕村、仙埔村、钱前村、钱后村、大瑶村、塔岗村、石港村、大莲村、土尾村、双港村、红岗村、蛟龙村、下成村、凤鸣村

5

枫美村、南陇村、石头村、青屿村、埔尾村

18

18

16

砲台镇
12村1社区

0

13

南潮村、埔仔村、丰溪村、浮岗村、塘边村、桃山村、青溪村、石牌村、新市村、龙头村、下陇村、新寨村、砲台社区

0

0

17

登岗镇
13村1社区

2

浦口村、黄西村

11

西淇村、彭厝村、三坑村、仁美村、埔上村、安乐村、沟边村、登岗村、洋淇村、光明村、许厝村

2

2

合计205

43

156

43

43

注:仙桥街道永安社区、梅云街道梅云社区、东阳街道东阳社区、渔湖街道渔湖社区、地都镇地都社区、登岗镇登峰社区共6个社区不参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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