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府办函〔2023〕38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揭阳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揭府办〔2023〕24号)的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区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榕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榕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宏鑫 区长
副组长:王拥新 常务副区长
卢 铭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林学铭 副区长
成 员:林俊波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高洁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壮明 区教育局局长
魏伟祥 区财政局局长
林树科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伟彬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林孟歆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俊洪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张 亮 区公安分局政委
陈泽伟 交警市区大队大队长
杨陈铠 中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苗川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彭伟斌 榕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浩裕 西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乐平 榕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锦雄 渔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永坚 溪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雪斌 凤美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涌彬 京冈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润植 东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涌辉 东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延潮 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彭填才 仙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泽龙 梅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林恩敏 砲台镇镇长
林继发 登岗镇镇长
郑锦旭 地都镇党委副书记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与区道安办联合办公),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事项。由卢铭同志任整治办公室主任,林俊波、陈泽伟同志任副主任。整治办公室抽调宣传、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城管执法、教育、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各1名领导和1名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开展具体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整治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