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岱旋等代表:
你们在揭阳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抓紧抢救揭阳古城濒危历史建筑的建议》(第1号)收悉,经综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历史建筑是一座城市的记忆,是城市历史的见证者,它承载着这座城市的文化积淀,是人民群众乡愁的见证,是城乡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对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镇风貌特色、助推我市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具有重要意义。我区认真贯彻省委李希书记莅揭调研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古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
一、积极开展文化遗产调研普查
揭阳古城文化遗产点多面广,为全面掌握我区古城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及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大力加强对古城文化遗产的保护,从2018年开始,我区由区人大常委会牵头带领,启动了古城文化遗产调研工作,由有关专家人员组成调研队,对古城范围内的祠堂、民居、牌坊等现存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调查,通过开展调研掌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一整套普查资料档案,为促进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依据。到目前为止,共调查了122处古建筑、46项非遗、136通碑刻、39棵古树名木,并进行登记、录入、整理,现进入资料汇总编撰阶段。
二、认真落实历史建筑保护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历史建筑普查甄别工作。从2015年开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先后完成调研摸底、甄别勘察、绘制取证、推荐确定、网上公示等步骤,形成《揭阳市2017年182宗历史建筑推荐线索甄别认定工作报告》,于2018年7月9日经第三届揭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9月13日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沙陇南海圣王庙”等37宗历史建筑为揭阳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于同年12月底该批历史建筑全部完成挂牌。二是完善历史建筑工作台账,增补统计入库。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关于启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信息平台的函》(建规保函〔2017〕270号)要求,增补完善已认定资源的统计入库,在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填报、完善历史建筑相关信息。三是加快推进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揭阳市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方案》任务要求,确保2021年11月中旬前形成历史建筑测绘成果,于2022年11月中旬前完成已公布历史建筑的建档工作。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工作,确保历史建筑的数量达到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对历史建筑数量的标准要求。
三、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宣传培训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做好《文物保护法》《揭阳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保护文物,爱护古城。2020年11月13日,我区专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就《揭阳古城保护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以及重要意义,对条例中古城保护原则、保护机制、历史建筑确定、预先保护制度、建(构)筑物外部修缮等重点条款进行深入、全面的解读。二是开展文物安全培训。我区组织召开全区2020年文物保护及消防安全培训会议,特邀请消防救援部门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解了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文物安全消防基本知识以及火灾初期处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等。培训结束后,现场进行了消防安全演练。
四、全力推动文物保护落到实处
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活力古城的工作部署,按照《揭阳古城保护条例》《揭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历史建筑各项保护措施,全力做好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等的加固修缮,指导、督促建筑业主做好日常保护工作,加大力度引入社会资金做好历史古迹、历史古建筑的修复保护活化,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旧”微改造、混合改造过程中,加强街区与建筑风貌的管控把关,确保历史建筑独具特色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历史文化遗存得到有效保护。建议中列举的濒危建筑物“丁日昌赐书楼”、“吴厝祠”是古城文化遗产调研新发现的历史遗存,目前已进入前期实地现场的科学勘测工作阶段,接下来,我区将积极向市争取认定为历史建筑并依据《揭阳古城保护条例》进行保护。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榕城区工作的关心支持。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