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榕府函〔2025〕233号
民盟揭阳市委会:
我们对揭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利用民间资金加快榕城公产房改造,助推古城建设的建议》(第30号)的答复意见如下:
一、开展工作及取得成效
目前我区古城内共有公房(地)三千九百多宗,其中约三千四百多宗为住宅类公房、免租类公房、祠堂、医院、学校等。一是住宅类公房,当前主要是由困难户居住,公房为其唯一居住房源。二是祠堂、医院、学校类公房。三是为非住宅中沿街铺面和厂房。该类公房是当前可活化利用的公房,共五百多宗。按照市、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活力古城,进一步做好古城保育活化”的工作部署,从2024年以来,我区逐步开展将思贤路、中山路、城隍前路、西马路、玉滘溪两侧直管公房移交给古城公司进行修缮和打造的工作,现在这些公房部分已被政府征收后进行改造,部分已移交或将移交给古城公司进行打造运营。
(一)统一招商管理。近期区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揭阳古城招商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授权古城公司作为古城范围内的公有资产的统一管理运营平台,以市场化方式进行统一招商运营管理,实现古城资产有效利用和业态有效培育。
(二)积极盘活资产。目前已有4批次公有房屋成功招商,出租商铺18间,引进茶文化、手拉壶、非遗风筝、非遗潮州音乐、非遗肉铺等新业态。协调打造县区非遗展示馆,国庆期间榕城馆进贤尚礼文创店、惠来馆隆江猪脚非遗店成功开业运营,11月普宁、揭西非遗展示馆也顺利开业。通过挖掘文化资源,助推古城保育活化改造,促进了古城旅游发展。
(三)落实差异化改造。通过建立差异化改造标准,对历史建筑坚持“修旧如旧”,通过微改造留存原真性,对老旧厂房(如工业公司)实施征收后进行改造提升,恢复古城原有传统格局、潮汕历史风貌和建筑风貌。
二、存在困难
由民间资本购买公房,当前条件尚未成熟。一是住宅类公房优先保障无房户、危房户、拥挤户以及按政策应优先照顾的住户的住房需求,暂没有其他合适的房源可以安置。二是部分公房不适宜出售。祠堂、医院、学校等公房具有一定公共性质或公益性质,不适宜出售或者接受民间投资。三是非住宅中沿街铺面和厂房已计划由古城公司委托专业团队进行统一招商管理。四是直管公房属于国有资产,通过民间资金进行购买进行改造的方式还涉及国有资产的处置等法律法规,仍需进一步研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区将加快推进古城内公房修缮,并根据古城规划以市场化方式进行统一招商运营管理。同时不断探索多元合作模式,总结县区非遗展示馆的打造运营的试点经验和后续统一运营管理的经验做法,鼓励、探索民间资本以租赁、合营等形式参与公房运营,从而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全力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让千年古城焕发文化新魅力、现代新活力。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