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今年来,榕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政务公开工作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制度规章建设。明确由区委常委郑晓锋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区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榕城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府办〔2019〕11号),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借助政务公开工作微信群,加大督促力度,定期不定期通报政府系统各单位及时更新发布本单位信息和数据,确保信息和数据的序时更新。
(二)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及时推进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第一时间更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和29个区直单位按规定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政务公开目录网站全区各级各单位今年新发布信息2058条,其中区直单位共发布1563条,街道办事处共发布495条。全区包括原已发布的信息共发布信息7331条。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和29个区直单位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后新“三定”方案要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上全面完善更新各栏目,删除错误链接和僵尸栏目,确保内容准确规范。今年来,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区各级各单位今年新发布信息2597条,其中区直单位共发布2481条,街道办事处共发布116条。全区包括原已发布的信息共发布信息11364条。
(四)及时答复信息依申请公开。2019年全区答复依申请公开22件,依申请公开件答复率、答复及时率达到100%,及时办理市政府办公室政务科交办的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今年以来,区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案件5件,占比29.4%,比增4.4%(5宗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均为同一申请人徐梓煌与被申请人东阳街道办事处,全部以撤诉结案),没有政务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五)全面完成专项工作任务。一是及时办理好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逐级交办的网民给省长留言,2019年办理省长留言5条。二是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三是完成2019年预算和2018年决算在系统上公开工作。四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占绩效考核4%的权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机制不完善。区、街道两级政务公开机构设置不健全,很少或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特别薄弱。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怕监督、怕麻烦的思想,工作敷衍应付,公开制度不健全,监督考核不严格等现象存在,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出现“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三是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新《条例》中的新要求理解不透,对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距离新《条例》要求还有差距。
2020年,我区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政府工作的习惯和常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通过在线访谈、对话等栏目,及时回应公众的期盼和关切。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加强工作研究和经验总结,不断完善办理程序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畅通信函、传真、网络、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申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