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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在建在册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

榕府办函〔2022〕44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违法建设治理的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在建违法建设问题,保障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我区于今年初印发了《揭阳市榕城区在建具有合法用地手续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以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在建违法建设作为突破,分类分期有序推进全区在建违法建设的处置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分类处置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学习,稳步推广处置

  结合各镇(街)实际情况,我区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方式,将仙桥街道定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试点地区,率先按照《指引》选取符合条件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处置。目前,仙桥街道办事处已完成2宗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工作,分别向村民颁发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请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选派分类处置业务骨干向仙桥街道学习,熟悉掌握分类处置工作流程和业务要点,做好本辖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工作。

  二、全面排查,迅速落实处罚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迅速对本辖区符合《指引》要求的具有合法用地手续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并于9月2日前形成书面排查情况报送区城管执法局。同时要根据排查情况,对具有合法用地手续违法建设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情况实行动态报送,每处罚一宗,同步向区城管执法局书面报送一宗。

  三、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协作

  区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迅速反应,紧密协助镇(街)完成分类处置工作。其中,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出具项目宗地规划、地类情况;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镇(街)对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派员指导各镇(街)对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进行处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住房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指导各镇(街)根据本地乡村风貌导则,结合地区自然肌理、传统文化和建筑风貌元素等,统一聘请有资质设计公司,免费为村民提供建房建设样式图集供村民选择使用。

  四、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负起属地管理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全面推动在建在册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压实分类处置工作责任,确保在建在册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落实。对符合《指引》要求的违法建设必须于2022年10月底前分类处置完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每周一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将分类处置进展情况报送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统计和通报。对10月底前未能完成分类处置或处置不力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违法建设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政策要点和典型案例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自觉在建房时依法依规进行申报,支持配合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工作,共同营造建房申报良好氛围。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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