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府办函〔2024〕35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统筹协调,高效推进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榕城区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研究协调重大事项,审议相关文件;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培训和舆论引导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政策措施,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区政府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一位副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榕城区税务局、区机关事务局、榕城供电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单位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今后如遇人员调整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负责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纪要形式明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经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重大事项须按程序上报区政府。
联席会议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20 日
揭阳市榕城区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林学铭 副区长
召 集 人:林树昭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树科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黄淡秋 区发展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少鹏 区教育局副局长
郑银丹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旭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镇辉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蔓青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潮波 区统计局副局长
徐伟强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陈楚龙 榕城区税务局副局长
林跃文 区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陈礼明 榕城供电局副总经理
郑建奕 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填波 新兴街道党工委委员
杨伟泉 榕华街道党工委委员
黄嘉生 西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嘉栋 榕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黄冬伟 渔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洪练雄 溪南街道党委副书记
陆深孝 凤美街道党工委委员
谢树新 京冈街道党工委委员
郑翔朔 东升街道党工委委员
王裕河 东兴街道党工委委员
吴数城 东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杰鹏 仙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江 涛 梅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翁少伟 砲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洪伟林 登岗镇党委委员
江奕钿 地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