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渔工委〔2024〕8号 签发人:黄韵珊 李锦雄
关于印发《渔湖街道防汛防旱防风工作
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渔湖街道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确保防汛防旱防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街道修订了《渔湖街道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31日
渔湖街道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应急预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提高渔湖街道防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科学有序防御水旱风冻灾害,规范高效处置突发险情、灾情,最大程度降低灾害风险,减轻台风、暴雨、旱涝、低温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榕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揭阳市榕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工作规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渔湖街道位于榕城区东南部,街道管辖面积12.35平方公里,辖区共1个社区、10个行政村,其中:包括1个居委会、19个自然村,总人口36545人,街道农作物主要种植香蕉为主,辖区内河流经渔湖社区、渔光村、渔江村、和美村、中联村、仁和村、港口村、仙阳村、阳美村、福田村、长美村。
街道所属具体管辖行政村(社区)情况
三、街道主要自然灾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台风的正面袭击和台风带来的暴雨袭击,造成危房倒塌、浸涝等;
2、江河洪水位高涨,造成防洪堤围、水闸险情;甚至造成堤围溃决;
3、本地强降水,并且江河水位高涨,内涝水难于排泄,造成水涝受浸;
4、枯水期流溪河灌渠流量减少,造成部分农田缺水、干旱。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为三防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街道各村(社区)的抗洪抢险工作,街道三防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洪抢险工作,对街道抗洪抢险进行统一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汛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一、街道三防指挥部成员主要组成
(一)三防指挥部主要成员
总 指 挥:黄韵珊(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李锦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总 指 挥:庄英浩(人大主席)
陈洁辉(党工委副书记)
吴伟新(党工委副书记)
魏雪珠(党工委副书记 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
陈楚亮(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范浩明(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张泽佳(党工委委员)
吴东新(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春林(党工委委员)
袁锐生(办事处副主任)
钟丹如(办事处副主任)
陈佩玉(人大副主席)
黄冬伟(执法办主任)
成 员:姚赞武 陈彬武 黄婉婷 陈晓萍
李安莉袁燕荣游晓华 黄如琼
林三忠郑俊旭 陈奕斌 袁楚源
杨育平林淡波 郑子双 袁宏亮
袁晓生林荣炎 林友钦郭伟光
袁宝城姚树湧 洪美江陈育青
陈列弟林燕明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陈楚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街道有关部门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务,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动员部署、信息报送等工作,传达贯彻上级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值班值守工作,随时掌握气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区三防部门上报险情、灾情。
指挥部下设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1、抗洪抢险组
组 长:陈楚亮
副组长:姚赞武
成 员:全街道人员、各村(社区)干部
工作职责:发现险情时,及时向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快速将险情通知群众,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受灾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2、防御台风、洪涝、地质灾害组
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责 任 人:街道各驻村组长、各村(社区)书记
工作职责:强降雨前,各驻村组要组织对各村(社区)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易涝黑点、老厝区、农家乐、学校、医学隔离点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逐项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对辖区内的危房、易受浸房屋进行24小时巡逻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向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群众撤离。
3、治安保障组
组 长:吴伟新
副组长:廖志峰
成 员:街道综治办、执法办人员、武装部应急队伍及渔湖派出所民警、各村(社区)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治安巡逻、抢救困难群众及转移人员,并对避灾安置中心加强治安管理,必要时派警员值守。降雨期间,针对危险道路通行管制、高边坡道路、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淹浸风险的道路,落实安全管控责任和措施,视情封闭道路,组织绕行。
4、卫生救护组
组 长:吴东新
成 员:辖内医务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在街道设立抢险医疗救护点,加强前方医疗救护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系,供应所需医疗药物器械,确保受灾群众生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水源水质的检验和饮用水消毒,对受灾区域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5、救灾安置组
组 长:吴东新
副组长:陈佩玉 袁燕荣
成 员:各村(社区)干部及街道民政部门人员
工作职责:在救灾期间,及时掌握辖区内需转移人员的底数,落实避灾场所,做好人员转移及避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的食住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渔业、船舶、渡口管理组
组 长:袁锐生
副组长:黄冬伟
成 员:街道城建办、农办人员、各村(社区)干部
工作职责:降雨期间,全面掌握辖区内船只避风情况动向、畅通信息,做好渡口管理、船舶进港避风工作,加强值班,及时收听、记录台风消息和警报工作,并及时向渔船通报,统计灾情,及时上报。加强水闸、堤围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和水雨情,加强巡查。
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洁辉
副组长:黄婉婷 佘泽鹏
成 员:街道后勤部门人员、各村(社区)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车辆调度、救灾物资运送、伙食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章 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警/预案启动条件
1、根据上级三防部门指示;
2、根据县(市)级三防办、气象部门分析的预测预报:
3、根据地方特点,街道村居会商结果;
4、根据所属行政村(居民委员会)的实际发生情况汇报。
二、预报级别
水旱风冻应急响应等级按相关职能部门预警信息及其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防汛应急响应、防旱应急响应、防风应急响应、防冻应急响应四种类型,每种类型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应急响应)、重大(Ⅱ级应急响应)、较大(Ⅲ级应急响应)和一般(Ⅳ级应急响应)四个等级。
(一)防汛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1、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
(1)榕江干流发生5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2)榕江流域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100年一遇以上暴雨);
(3)榕江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或已决堤;
(4)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5)全区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根据气象预报,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极可能导致发生极为严重的山洪灾害;
(6)可能因强降雨发生特别严重的城市内涝,并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2、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榕江干流发生20-50年一遇洪水;
榕江流域发生30-50年一遇洪水(或50~100年一遇以上暴雨);
榕江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或已决堤;
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全区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根据气象预报,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可能导致发生严重的山洪灾害;
(6)可能因强降雨发生严重的城市内涝,并有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严重的影响。
3、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1)榕江干流发生10-20年一遇洪水;
(2)榕江流域发生20-30年一遇洪水(或30~50年一遇以上暴雨);
(3)榕江堤围发生重大险情,存溃堤危险;
(4)小(二)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坝;
(5)2个及以上镇(街道)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区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根据气象预报,地质灾害易发区因强降雨极可能发生较严重的山洪灾害;
(6)可能因强降雨发生较严重的城市内涝,并有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等造成较严重的影响。
4、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榕江干流发生5~10年一遇洪水;
榕江流域发生10-20年一遇洪水(或20~30年一遇以上暴雨);
(2)榕江堤围发生较大险情,存溃堤危险;
(3)小(二)水库发生较大险情,存垮坝危险;
(4)1个及以上镇(街道)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2个及以上镇(街道)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根据气象预报,地质灾害易发区因强降雨可能发生较严重的山洪灾害;
(5)中心城镇可能发生严重内涝,并有可能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需区三防指挥部支援应急处置。
(二)防旱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1、防旱Ⅰ级应急响应
当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旱Ⅰ级应急响应:
主要指标:全区大面积连续9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主要控制站月平均来水保证率≥97%;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20%;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比≥40%;饮水困难人口大于80万人。
参考指标:60日降水量距平率≤-90%;90日降水量距平率≤-80%;土壤相对湿度≤30%。
2、防旱Ⅱ级应急响应
当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旱Ⅱ级应急响应:
主要指标:全区大面积连续7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主要控制站月平均来水保证率≥95%;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25%;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比≥30%;饮水困难人口大于50万人小于80万人。
参考指标:60日降水量距平率≤-75%;90日降水量距平率≤-50%;土壤相对湿度≤40%。
3、防旱Ⅲ级应急响应
当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旱Ⅲ级应急响应:
主要指标:全区较大面积连续5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主要控制站月平均来水保证率≥90%;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32%;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比≥20%;饮水困难人口大于30万人小于50万人。
参考指标:30日降水量距平率≤-85%;60日降水量距平率≤-60%;90日降水量距平率≤-30%;土壤相对湿度≤50%。
4、防旱Ⅳ级应急响应
当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旱Ⅳ级应急响应:
主要指标:全区较大面积连续3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主要控制站月平均来水保证率≥85%;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40%;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比≥15%;饮水困难人口大于10万人小于30万人。
参考指标:30日降水量距平率≤-75%;60日降水量距平率≤-40%;90日降水量距平率≤-20%;土壤相对湿度≤60%。
(三)防风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1、防风Ⅰ级应急响应
台风特急警报阶段,指全区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或预计未来12小时内,台风或强台风(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4级以上)将登陆或正面袭击我区,陆地风力达12级以上时,启动Ⅰ级防风应急响应。
2、防风Ⅱ级应急响应
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指全区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或预报未来24小时内,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将登陆我区或陆地风力达10级以上时,启动Ⅱ级防风应急响应。
3、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台风警报阶段,指未来48小时内(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将袭击或将严重影响我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防风应急响应:
(1)预计未来48小时内(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将造成我区陆地风力≥8级大风时;
(2)(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登陆后,我区陆地风力仍≥8级或仍有暴雨时;
(3)热带低压一般不发“警报”,但当其离我区较近,中心附近风力接近或达到8级(国家气象中心还未编号为热带风暴),并预计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时。
4、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热带气旋消息阶段,指热带气旋已经形成,正不断发展,有进入南海的可能,或在南海生成,或热带气旋已移入南海海面,有可能影响我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防风应急响应:
(1)热带气旋预计对我区有影响,预计48小时内陆地风力6级以上;
(2)已发布热带气旋警报,但热带气旋移向、移速改变;惠来沿海海面风力≤8级(≧6级)。
(四)防冻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1、防冻Ⅰ级应急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程度达到以下情形之一,启动Ⅰ级防冻应急响应:
(1)低温雨雪冰冻导致:本区区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干线中断48小时以上;或滞留车辆5000辆以上;或全区10万以上旅客滞留,对社会产生极为严重的影响。
(2)低温雨雪冰冻导致大范围的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并对全区电网运行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3)低温雨雪冰冻造成市区供水、供气、通信等大范围中断,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并对社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
2、防冻Ⅱ级应急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程度达到以下情形之一,启动Ⅱ级防冻应急响应:
(1)市气象部门发布了寒冷红色预警信号,且持续时间已达72小时以上,预计对本区造成严重影响。
(2)低温雨雪冰冻导致:本区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干线中断24小时以上;或滞留车辆3000辆以上。
(3)低温雨雪冰冻导致大范围的电力设施遭受破坏,并对全区电网运行产生严重影响;
(4)低温雨雪冰冻造成部分镇(街道)的供水、供气、通信中断,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
3、防冻Ⅲ级应急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程度达到以下情形之一,启动Ⅲ级防冻应急响应:
(1)市气象部门发布了寒冷红色预警信号,且持续时间已达48小时以上;
(2)低温雨雪冰冻对2个及以上镇(街道)的农业、林业或养殖业造成重大影响;
(3)低温雨雪冰冻导致区内高速公路中断12小时以上,或导致区内2个及以上镇(街道)公路运输受阻或中断24小时以上,且灾情可能进一步扩大。
4、防冻Ⅳ级应急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程度达到以下情形之一,启动Ⅳ级防冻应急响:
(1)市气象部门发布了寒冷橙色预警信号;
(2)低温雨雪冰冻对1个及以上镇(街道)的农业、林业或养殖业产生较大影响;
(3)预计低温雨雪冰冻可能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中断12小时左右,或导致1个及以上镇(街道)公路运输受阻或中断24小时左右。
三、应急响应
三防应急工作由街道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出现洪水灾害或险情时,在第一时间对事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上级三防指挥部。
1、江河洪水
(1)当江河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街道三防指挥部应按照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要求,组织三防成员队伍巡堤检查,严密报告。
(2)当江河洪水继续上涨危及时,街道三防指挥部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进行防御洪水方案来实施。
(3)当以上情况发生时,本地出现强降雨时街道三防指挥部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和内涝预报进行防御洪水方案来实施。
2、堤防、水闸决口
当出现堤防、水闸决口前期征兆时,街道三防指挥部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同时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第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台风
当台风的风速达到24.5m/s以上或台风的正面袭击和台风带来的暴雨袭击,造成危房倒塌、浸涝等,应立即通知居住在危房的群众立即转移。
第四章 防汛应急抢险措施
一、当出现Ⅰ级、Ⅱ级预警时
1、总指挥坐镇街道三防指挥部,主持召开街道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抢险工作和应急措施,全体三防成员执行指挥部决策,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督查、反馈指挥部各项决定的落实。
2、街道三防指挥部要迅速了解水情、灾情,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紧急转移安置受水灾威胁村庄的群众,抢修水毁设施,加强堤防、水闸等水利设施及渔船停靠点巡查,渔业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并做好渔船安全管理工作。
3、根据汛情发展趋势,适时在洪涝灾害影响区预置抢险救援队伍、设备。
4、加强指挥部领导与各小组之间的联络以及各小组之间协调。
二、当出现Ⅲ级预警时
1、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坐镇三防指挥部指挥,召开三防成员会议,对当前汛情进行会商,研究部署防汛抢险工作。
2、及时掌握重点防洪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每天二次向三防指挥部报告。
3、加强指挥部领导与小组之间的联系以及各小组协调。
三、当出现Ⅳ级预警时
1、当出现Ⅳ级预警时,街道三防指挥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防汛应急响应相关工作,指挥部领导在岗带班,加强值班,及时掌握信息。
2、三防指挥部应根据江河水情和降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汛方案,落实相关防御措施,同时做好启动Ⅲ级响应的准备。
第五章 防风应急抢险措施
一、当出现Ⅰ级、Ⅱ级预警时
1、立即转移所有危房户、低洼户、棚舍户群众,所有责任人员全部转入抗台工作。
2、落实企业种植、饲养、养殖专业户防台准备工作,按职责转入到抗台阶段,负责督促、指导组织渔业作业人员撤离上岸,做好涉渔“三无”船舶安全管理。
3、组织建筑工地防风安全巡查,建筑工地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加强对辖内排水系统的检查和清理,做好基础设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安全加固工作。
4、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适时在灾害影响区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设备,抢险物资全部到位。
二、当出现Ⅲ级预警时
1、落实码头、水闸等水利设施的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对水利设施重要部位3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街道三防办,同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2、各村(社区)督促种植、饲养、养殖大户及时落实防台各项工作,包括作物抢收、畜禽转移、物资转移、人员转移等;
3、危房户、低洼户在台风警报发布后3小时内转移到安全地点,安置点由临时避灾安置组负责落实。
4、各村(社区)、各企业责任人、值班人员全部到位,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抢险物资,并根据需要发放,抢险队伍在街道范围内待命,随时听候调动,调动命令由街道三防指挥部下达。
5、组织渔船和渔业作业人员分区梯度转移避险,做好涉渔“三无”船舶安全管理。
6、开展建筑工地防风安全巡查,做好适时停工和撤离人员准备,做好基础设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安全加固工作。
三、当出现Ⅳ级预警时
1、三防办记录跟踪台风动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台风动态并收发传递上级防台指令。
2、街道、各村(社区)、各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通知码头、水闸等巡查人员加强巡查。
3、做好渔船停靠、人员上岸避险转移准备,做好涉渔“三无”船舶安全管理。
4、开展建筑工地防风安全巡查,落实建筑工地人员防风避险措施,建筑工地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加强对辖内排水系统的检查和清理,做好基础设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安全加固工作。
第六章 防旱应急抢险措施
加强气象监测,配合气象部门做好人工增雨准备与作业
二、落实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等应急措施;
三、落实应急水量调度措施;
四、做好预测、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旱情与抗旱信息;
五、做好旱情、灾情报送工作与会商决策;
六、做好舆情宣传工作。
第七章 防冻应急响应措施
一、确保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通信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落实人畜与农业作物的防冻措施;
三、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及抢险救灾队伍的准备;
四、做好受影响地区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与平稳物价工作;
五、做好舆情宣传工作。
第八章 应急抢救队伍及物资
一、抢险队伍
二、抢险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