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26日至9月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的建设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局反映。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要求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申请。
受理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大院6楼607A号
联系电话:0663-8756511
请自行下载:
公开版-揭阳市榕城区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废旧塑料再生利用改扩建项目.pdf
公开版-揭阳市榕城区格优林塑胶厂(个体工商户)日用塑料制品及塑料零配件生产加工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