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gcheng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eyang City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

  征收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被征收人:陈锐彬

  测绘编号:C3-041

  被征收人身份证号码:445221XXXXXXXXX950

  被征收人居住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东方首府

  为支持揭阳一中东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2026年5月29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揭榕府征补告〔2026〕8号),拟征收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玉浦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面积8.8416公顷。2026年8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出《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榕城区202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1)〔2026〕24号),批复同意我区对上述土地的征收。2026年8月27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土地公告》(揭榕府公〔2026〕24号)。

  经查,被征收人位于东兴街道玉浦经济联合社的建(构)筑物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被征收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征地补偿安置登记,征收实施单位(东兴街道办事处)多次与被征收人协商,双方未能达成补偿协议。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等规定,按照《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揭阳市榕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的通知》(榕府办〔2025〕6号)及《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区征地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揭市自然资发〔2020〕20号)确定的补偿标准,现做出征地补偿决定如下:

  对被征收人陈锐彬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玉浦经济联合社玉浦集资楼2栋204房的房屋(含装饰和附着物)实施征收,按照征收实施单位(东兴街道办事处)实施补偿登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或按补偿安置标准1:0.7置换安置房。

  选择货币补偿:根据揭阳市和泰联房地产估价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揭阳一中东侧片区房屋征收评估表》(见附件2),被征收人陈锐彬的集资楼房屋及装饰和附着物一次性补偿款总计182262元(具体包括建筑物补偿金额138555元,装修及附着物等补偿金额43707元),补助款8430元(具体包括搬迁补助1686元,水电补助2529元,住宅临时租住补助4215元),搬迁奖励3000元,以上补偿款合计人民币193692元。

  选择置换安置房:被征收人陈锐彬可按补偿安置标准享受1:0.7置换安置房权益,可置换面积为52.654㎡,按照就近向上增购原则,被征收人可选择置换一套60㎡的安置房,不足部分按市场成交均价8084元/㎡的标准补足差额,即被征收人需要缴纳增购金额为47048.88元。被征收人陈锐彬的集资楼房屋装饰和附着物一次性补偿款总计46812元(具体包括加建建筑物补偿金额3105元,装修及附着物等补偿金额43707元),补助款4215元(具体包括搬迁补助1686元,水电补助2529元),临时安置费3911.44元(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元计算,每月可获得临时安置费977.86元,暂计4个月),搬迁奖励3000元每户,以上补偿款合计人民币57938.44元。

  被征收人应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征收实施单位(东兴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或安置登记,并提供接受补偿款项给付的银行账号等资料,办理补偿款领取手续;被征收人提供银行账号等材料后,征收实施单位(东兴街道办事处)将在10日内支付货币补偿款。被征收人逾期不提供接受补偿款项给付的银行账号等资料的,征收实施单位(东兴街道办事处)将专户存储全部补偿款,即视为相关款项已经支付。

  如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揭阳一中东侧片区土地征收范围内测绘项目房屋分户测绘表

             2.揭阳一中东侧片区房屋征收评估表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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