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揭榕城执听告 [2020] 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定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 9 时 0 分,在榕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201室就 广东和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如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可在 2020 年 7 月 16 日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会的手续,领取《听证出席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倪隆锐
电 话: 0663—8672786
地 址: 榕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214室
执法机关:揭阳市榕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