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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平中路西北侧机关办公地块)》批后公告

        我局组织编制的《揭阳市榕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平中路西北侧机关办公地块)》(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5年12月8日经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告。

        一、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原因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和城市框架的扩张,对揭阳市党政机关的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和机关事务保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历史规划前瞻性不足,多处现有机关办公场所的设备用房、人防设施及公共活动场地配置不全,严重制约着机关正常运行。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提升揭阳市党政机关专业化办公水平,响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提出的“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要求,本次拟在平中路西北侧现有机关办公场所建设必要的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有利于工作人员办公活动等场所一体化,提升工作人员的办公效率和加速机关公共管理能力的转型升级,促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由于本项目部分用地未落实相应建设用地规模,暂无法按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因此,本次通过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对涉及地块予以落实规模。

       二、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基本情况

       本方案共1个落实地块,用地面积0.5195公顷,涉及榕城区东升街道新河村、龙石村,落实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现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均为机关团体用地)。

       三、公告地点

       榕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镇(街道)、村(社区)公告栏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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